根据全国会计考办规定,现将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方式和时间
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实行无纸化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会计初级资格证书。
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采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时间不能混用。
二、报考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以上学历(须在2018年5月12日(不含)以前取得)。
三、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30日(缴费时间顺延至12月5日)。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网站(市州财政局或会计管理网站,具体如下表)报名,本次考试不设置现场报名。
序号 |
市州 |
报名网站名称 |
1 |
长沙市 |
长沙会计网(官网) |
2 |
株洲市 |
株洲市财政局(官网) |
3 |
湘潭市
|
湘潭市财政局(官网) |
4 |
衡阳市 |
衡阳市财政局(官网) |
5 |
邵阳市 |
邵阳市财政局(官网) |
6 |
岳阳市 |
岳阳市财政局(官网) |
7 |
常德市 |
常德市财政局(官网) |
8 |
张家界市 |
张家界市财政局(官网) |
9 |
益阳市 |
益阳市财政局(官网) |
10 |
永州市 |
永州市财政局(官网) |
11 |
郴州市 |
郴州市财政局(官网) |
12 |
娄底市 |
娄底市财政局(官网) |
13 |
怀化市 |
怀化市财政局(官网) |
14 |
湘西自治州 |
湘西州财政局(官网) |
四、资格审查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考前考生自审、考后集中资格审查。
(一)考生自审。考生必须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自愿诚信参考,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条件,并在承诺栏内签署相应真实性承诺。考后集中资格审查查出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成绩,考试费用不予退还。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二)考后集中资格审查。考试合格标准和考生成绩发布后,省会计考办将及时公布资格审查安排,各市州会计考办在省会计考办规定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本地区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如审查时间、地点、对象等并上网公告。考生须按规定提交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按照属地原则报名和审查资格。
2.因有特殊原因、未在各市州指定时间内办理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2019年度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时补办一次资格审查。仍不补办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省会计考务办清理相关数据,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考生自负。
3.自各市州会计考办发布领证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考生应及时领取本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到期未领取的,各市州会计考办不负有保管职责。
五、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专业初级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3〕20号),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
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